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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会查个人财产的明细吗?

来源:娥贺情感


离婚案件中,通常不会主动调查个人财产,除非一方提出申请并认为有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自己提出主张所需的证据。如果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证据,或者认为审理案件需要,应进行调查收集。人民应按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法律分析

1、离婚案件一般是不会主动对个人财产进行调查的,除非一方向申请调查,认为有必要的才会调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

4、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拓展延伸

离婚案件中个人财产明细的重要性及审查的依据

在离婚案件中,个人财产明细的记录和审查的依据至关重要。离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明确双方的财产状况对于公平分割财产具有重要意义。会要求双方提供个人财产的明细,包括银行账户、房产、车辆、投资等资产的详细情况。这些明细将作为判断财产归属的依据,有助于确保离婚财产分割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因此,配合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财产明细是离婚案件中的重要步骤,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措施。

结语

在离婚案件中,个人财产明细的记录和审查的依据至关重要。离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明确双方的财产状况对于公平分割财产具有重要意义。会要求双方提供个人财产的明细,包括银行账户、房产、车辆、投资等资产的详细情况。这些明细将作为判断财产归属的依据,有助于确保离婚财产分割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因此,配合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财产明细是离婚案件中的重要步骤,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四条 对当事人利用合同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市场监督管理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负责监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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